【西南】重庆:高危孕产妇应对工作方案出炉
作者:李芳晨来源:中国医院院长网日期:2015-7-30 15:18
首先是加强高危孕妇的预警管理。方案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对照《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类表》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按照红、橙、黄、紫等预警指标分类管理。对重点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强化主动服务,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对需要会诊的危重孕产妇,原则上先区(县)内会诊,必要时请对口市级救治中心进行会诊。
“为了让危重孕产妇顺利生产,第一步就是要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重庆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在产前检查时,各医院将对照《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类表》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按照风险程度分为红、橙、黄、紫、绿等预警指标。以“红色”为例,这就是一级预警,即疾病严重,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这类孕妇应在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对其实行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橙色”则是二级预警,妊娠合并症病情较重,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原则上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监护及随访,直至分娩。而“紫色”表示可能导致疾病母婴传播,对胎儿发育及儿童健康带来影响,需要孕期及早筛查和药物治疗。只有“绿色”的孕妇,是正常孕,可在就近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及分娩。
第二是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确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等5所综合性医疗机构为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级救治中心实行分片管理,与对口区(县)建立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1-2个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最后,要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方案要求,各助产机构发现危重孕产妇,应立即就地就近抢救,有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与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并护送转诊至救治中心。对于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送的,应及时申请会诊,在上级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诊治。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必须无条件接受辖区疑难危重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和救治。各助产机构因孕产妇病情危重需要转诊时,应坚持“先会诊、再转诊”的原则。
在对危重孕妇的会诊、救治方面,重庆市将建立市级和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目前,已确定重医附一院、附二院,三军医大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等5所综合性医疗机构为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级救治中心实行分片管理,与对口区县建立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各区县确定1~2个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这就意味着,医院在发现危重孕产妇后,应立即就地就近抢救,有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与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并护送转诊至救治中心。而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必须无条件接受辖区疑难危重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和救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各级产科急救专家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出诊。
而对各级助产机构则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和危重孕产妇不得借故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医疗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智行咨询:Cindy)